2019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指南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项目申报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和经济转型升级,2019年我市继续开展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范围
工程中心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佛科〔2014〕32号,见附件)等规定,主要依托市内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等事业单位组建。
二、认定条件
企业类工程中心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不低于1500万元);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方向须为该单位主营业务方向,每家企业限建有一个工程中心。
公益类工程中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且申请的市工程中心研究方向须为该机构重点支持建设的技术领域(如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须提供证明材料),同一技术领域宜集中资源建设一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
其他条件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佛科〔2014〕32号)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拟建工程中心名称应为“佛山市+核心技术领域+企业简称(企业类工程中心须标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咨询联系:158-8995-8307
上一篇: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载体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下一篇: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