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 项目申报指南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项目申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 发展工业互联网 促进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5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组织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制定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标准,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评审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和“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的企业,辅以一定的资金奖励,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实现设备互联互通,推动企业核心业务上云上平台,促进信息化、数字化升级改造,形成发展工业互联网热潮,率先将我市建成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二、评估方向
企业需依照《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标准》(附件5)中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按要求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和“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的评估,其中:
(一)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对应推动企业基础上云的级别):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生产中承担主要工序的设备)及检测设备通过数据接口及工业通讯协议,组建企业内部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电子化标签管理系统及设备基本管理系统、管理设备台账、点检及保养、周期性检查、设备状态查看等,并通过可视化终端实时展示设备情况和生产基本情况,及时推送相关人员和部门,减少设备宕机损失和产品质量波动。鼓励企业将设备联网,实现云端迁移,在云平台上分析设备数据、优化设备的管理。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对应推动企业核心上云的级别):在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的基础上,能实现以下1个(含)以上领域的深度应用:
1.设备智能化管理。采集设备运行数据、生产数据等,对设备进行数字化管理,实时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并对设备进行故障预警和远程运维,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2.生产制造管理。根据订单需求编制生产计划、工单排程、车间调度、物料领送、生产派工等。对采集的生产过程数据进行分析,结合各种报表和看板管理,实现生产信息透视化,及时掌握生产情况。对关键工位、关键设备进行在线质量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对产品原料、加工、质检等环节中质量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快速定位不良现象产生环节,持续改进,保证产品质量。
3.供应链管理。建立供应商、外协外购商来料的数据管控体系,与内部仓库管理系统相结合,确保物料品质和交货期等处于受控状态,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推动上下游供应链协同管理,将需求、生产计划、制造、库存等环节的信息进行共享,降低库存成本,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
三、申报主体
(一)东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
(二)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2017〕341号)、《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东财〔2018〕2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具备工业互联网实施部署所需的工业控制网络、数字化设备、生产及管理数据、办公网络和各类应用系统(软件)等要素条件。
(二)每个申报单位每批次限报“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或“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其中1项。其中,对于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的单位,须达到以下两个必要条件才能申报:
1.需与“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同时评估,且“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评估分达到80分(含)以上;
2.上云设备数量为10台(含)以上。
(三)“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有3类应用领域,申报单位可申报其中一类应用领域,鼓励企业申报多类应用领域:对于申报单个应用领域的,该领域得分即为最终得分;对于申报2项(含)以上应用领域的,申报单位总得分按照加权公式(总分=主申报领域评估得分×0.9+第2申报领域评估得分×0.15+第3申报领域评估得分×0.15)计算,其中,除主申报领域外,其他领域得分均需达60分(含)以上方可纳入计算。(特别说明:企业如选择申报2项(含)以上应用领域,无论第2和第3领域得分多少,最终得分均按加权公式计算)
四、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采用事后补助方式进行资助,资助经费划拨到申报单位账户。
(二)对于总分在60分(含)以上的企业,市工信局按该批次申报企业数量和资金规模,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按照得分的高低顺序,最终核定评定结果及财政资金资助名单,并在“智造东莞”平台上予以公告。
(三)对于列入资助名单的单位,分档次予以奖励,其中:
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2018年营收低于4亿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万元的奖励;2018年营收达4亿(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2018年营收低于4亿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2018年营收达4亿(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鼓励经认定为“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的企业向“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演进,并补足奖励差额。
(四)对列入资助名单的单位,在申报智能制造、信息化改造等项目时将予以重点扶持。
(五)市工信局根据当年的预算情况,可对资助标准进行调整,并按照“完工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原则,鼓励申报单位尽早申报,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五、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项目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登陆“智造东莞”服务平台(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资料,并上传有关附件。(具体填报要求详见“六、申报资料及要求”)
(二)初步审查。市工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和书面评审,并结合企业申报情况以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情况,整理筛选出通过初步审查、需进行现场评审的项目清单。
(三)现场评审。市工信局组织及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上述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环节后,申报单位需根据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档提交市工信局。为确保评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申报单位应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要求,申报单位应将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清单(附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报告、财务报表等材料原件准备好,以备专家核对。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涉嫌造假行为,将直接中止评审验收程序。
2. 安排人员引领评审专家现场考察和演示系统功能。
3. 针对“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和“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评估的具体要求,申报单位使用PPT形式对项目内容进行简要汇报,并接受评审专家的质询。
(四)综合评定。专家组根据书面及现场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并提交市工信局审定。
(五)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预算安排,拟定资助计划,并在“智造东莞”平台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资金下达。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项目将纳入资助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六、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封面及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申报材料”,标明申报单位、申报方向、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申请表。(申报单位均需填报)。
(三)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评估申请报告(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评估的单位填报)。
(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备注说明:请企业如实填报数据,营收及利润数据最终以统计局口径为准)
(六)项目涉及的相关设备及信息化系统明细表(2016年1月1日后投入,并附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七)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八)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两化融合贯标、信息化专业认证等相关资质证书、科研实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人员资质证明、企业所获各级政府奖励,以及现场和装备照片、软件或系统界面截图等。
(九)评估自查评分表。(申报单位需认真对照《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打分,并实事求是填写得分说明)
以上申报材料前期需网上填报,现场评审后,根据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后,按顺序依次编排并按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在进行综合评定前,连同电子档提交市工信局。
七、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的责任主体,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申报单位均需要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项目承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或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
1.发现项目属于重复申报;
2.发现涉嫌造假行为;
3.其他性质较为严重的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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