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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奖励项目 入库

发布时间:2020.06.10 新闻来源:

一、支持方向

支持本区工业企业以降本、提质、增效为目标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打造互联工厂和全透明数字车间,形成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鼓励区内港资、澳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建设。

方向一: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标杆。支持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环节实施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申报。

方向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支持工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 5G 示范网络,充分利用 5G 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维修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研发基于 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组织申报。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工业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有关文件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二)联合申报的工业互联网供应商是指面向工业互联网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的供给侧企业,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网络、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相关的技术供应商、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及咨询、诊断、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内。

(二)项目应属于申报单位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项目范畴,项目建设开始时间为201965后,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并且承诺于20219月底向区业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三)上云上平台设备数量需达40台(套)及以上,项目具备工业互联网实施部署所需的数据、网络、平台要素条件,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实现工业企业设备数据、系统数据、供应链数据等至少一类以上数据要素上云上平台并在云端或平台集成、分析、应用。

(四)必须提出不少于3项可量化、可考核的社会效益指标。在企业提质降本增效等方面带来的收益等,包括项目实施前后在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生产效率、产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设备服务平台接入数量、个性化订单占比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五)支持5G、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区块链、物理信息系统等新兴技术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

(六)鼓励区内港资、澳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建设

)项目总投入费用包括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软件、硬件、网络改造费用、人员投入费用及软件二次开发费用,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

)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扶持标准

每年选定不超过10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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