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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
扶持领域
各地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具体申报条件
1. 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3. 建设和布局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设规划要求及其他所在地方法律法规要求;
4.未被列入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申报材料
1、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
2、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
3、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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