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惟恒 在线咨询 在线下载

广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广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新闻来源:

广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具体扶持方式

  国家、省安排我市资金共计1904万元。

  (一)各担保公司安排额度=我市资金总额度(1904万元)*各担保公司加成担保金额/全市加成担保总额。

  (二)各担保公司加成担保金额=担保公司年化担保额*年化担保费率系数。

  (三)年化担保费率系数:年化担保费率高于1.5%且不超过(含)2%的,系数为1;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5%的,系数为1.5

  (四)年化担保额=担保额/365*(截止时间-期初时间)

  (五)年化担保费率=担保费/年化担保额

 

具体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对201911日至1231日为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根据其担保业务规模和担保费率给予一定额度的降费奖补。

 

  二、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三)经营担保业务2年以上(含2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

  (四)项目申报期内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贷款,且项目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进行。

  (五)按照有关要求向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相关财务信息及2019年业务信息,并获国家工信部审核通过,且以通过的相关业务数据作为本次国家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申报材料

  1.封面(见附件1);

  2.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

  3.填报《2020年广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担保业务明细表(见附件4)和《2020年广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受保企业情况表》(见附件5);

  4.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从201911日起至1231日的担保贷款确认表(见附件6);

  5.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复印件);

  6.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7.担保业务收费记账凭证、发票和收款单据等有效凭证(复印件);

  8.与受保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受保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91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96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本文共分 1
分享到:
上一篇:广东省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黄埔区关于组织符合稳企6条(外贸企业进出口增量)奖励企业的备案通知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