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珠区产业精英 (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2020年度海珠区产业精英(总部企业
高级管理人才)评定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3月31日。
三、申请条件
1.属于所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骨干人员;
2.上一年度在本区个人应缴纳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以上;
3.获得所在企业推荐;
4.人才需在本区创新创业。即满足以下二种条件之一:
(1)长期创新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65周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在该单位全职工作。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短期创新条件
①属于本区重点发展领域及战略性新兴发展产业领域人才,领衔用人单位核心攻关项目,解决核心技术或操作难题。
②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③申报人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境外管理人才每年应不少于3个月)。
备注:上述涉及“全职工作”是指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且每年通过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9个月以上。
四、办理流程
总体流程:
1.申请人访问http://cxdzc.haizhu.gov.cn/登录广州海珠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原已注册的企业经办人请直接登录);填报《海珠人才申报表(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申请事项预审。受理部门初审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2.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政策兑现”窗口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能现场告知的现场告知,其他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3.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公示后,由业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经办人领取《海珠人才(产业精英)》证书。
五、申请材料
1.2020年海珠区产业精英(总部高级管理人才)申报表(申报表在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上填写,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申报人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证明材料(可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的个人纳税明细截图)、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薪资收入、社保等可直接网页截图统一存在一份word文档中,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电子版);
4.个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于现场核对后返还);
5.其他必要的申报认定依据材料。
注意:除申报表为系统自动生成外,其他附件需要电子版上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人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网上申报地址
登录海珠政策兑现平台http://cxdzc.haizhu.gov.cn在线申报
七、纸质版受理地址
受理地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10号窗口(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二楼)
纸质版受理时间:3月24日—3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方式:邓燕玲,84236142
八、注意事项
对因工作调整、变动,调离本区、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本细则所列的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向申请部门报告,对确实不适合继续列入管理的,评定部门应及时终止资格,并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不再享受相关奖励和福利保障。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涉及诚信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撤销资格,收回证书,终止有关奖励和福利保障并按有关规定取消、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不再受理其人才评定申请。
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海珠区2019年度总部企业名单
2.海珠人才(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申报表样板
相关附件:
附件2:海珠人才申报表(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样板.doc
附件1:海珠区2019年度总部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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