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和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及授牌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佛山市禅城区产业载体认定授牌管理
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模式,调动产业载体招商积极性,提升产业载体招商专业性及产业吸附力,配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聚焦解决产业分散化、同质化问题,促使区、镇(街道)、产业载体形成招商合力,全面提升全区招商引资的水平和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载体认定以“政府引导、产业导向,促进集约、合理布局,自主申报、专业评审,动态管理、择优扶强”为原则,通过认定及授牌,引导具有较好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产业载体走产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形成产业规模,创造示范效应,引领全区产业跨越发展,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第三条 授牌申报类型及产业发展方向
我区产业载体符合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均可申请认定授牌,纳入本办法管理。经认定的重点产业载体,由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认定及授牌。
(一)授牌申报类型划分
根据载体产业及招商规模,将授牌申报类型划分为产业载体和产业园。
(二)产业发展方向认定及授牌
根据我区产业及载体现状,对以下载体进行认定和授牌:
载体以高新科技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授予“佛山市禅城区高新科技产业载体/产业园”牌匾;
载体以陶瓷、建材等泛家居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授予“佛山市禅城区泛家居产业载体/产业园”牌匾;
载体以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授予“佛山市禅城区创新创业产业载体/产业园”牌匾;
载体以高端装备研发或制造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授予“佛山市禅城区高端装备产业载体/产业园”牌匾;
载体以我区五大重点产业1为主要招商方向的,授予“佛山市禅城区招商引资重点产业载体/产业园”牌匾。
载体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要招商方向的,授予“佛山市禅城区电子信息产业载体/产业园”牌匾。
生命健康产业、金融产业、电子商务等产业载体可依据我局认定或我区相关产业政策授牌。
第四条 认定标准
我区产业载体/产业园以本办法第三条所述产业为主要发展
方向,申请认定和授牌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运营主体是禅城区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
(二)相应产业方向的已运营面积占总面积比例达到30%或
以上;
(三)按申报授牌类型,申报载体及相应产业方向进驻企业
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授牌类型
申报条件 产业载体 产业园 应用于相应产业的招商面积(㎡) 1 万或以上 5 万或以上 企业数量(家) 8 或以上 20 或以上 企业注册资本总额(元) 1 亿或以上 2.5 亿或以上
1.根据禅城区 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禅城区五大重点产业分别是汽车及新能源、电
子信息、泛家居、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新材料产业。
上述企业是指进驻并在园区注册的相应产业方向企业,同时须满足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计算。经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认定属禅城区重大招商项目的产业载体/产业园不受条件限制,按一事一议审议方式授牌。
第五条 认定及授牌流程
(一)申请:符合认定标准的载体向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
局递交认定及授牌申请。每个载体每年只可申报认定一个产业方
向和相应牌匾,若同时符合多个第三条所述产业方向的,以载体
当年申报认定的产业方向为准。
(二)受理: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收到申请后,对申报
材料涉及内容进行审核,并按本办法第四条所述标准对载体进行
复核。
(三)公示:根据受理及认定意见,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
局确定认定的产业载体/产业园名单,并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社会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禅城区
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组织调查核实。
(四)认定:经复核符合条件的载体,由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文认定为本办法第三条相应重点产业方向载体/产业
园。
(五)授牌:经认定后,相应产业载体/产业园牌匾由禅城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制作并授予。
第六条 申请材料清单
(一)由载体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载体公章的《佛山市禅
城区重点产业载体认定及授牌申请表》(附件一)一份;
(二)载体营业执照、载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符合载体重
点产业方向的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三)其他有关材料(如入驻企业用房面积证明材料等)。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一)经本办法认定和授牌的产业载体/产业园,须每季度
定期向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报送产业招商情况。
(二)经本办法认定和授牌的产业载体/产业园,由禅城区
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每年按本办法第四条所述标准对其进行考核,
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认定并撤销牌匾。
(三)经本办法认定和授牌的产业载体/产业园,由禅城区
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供招商引资工作支持。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
进局依据园区发展需求,定期组织政策培训,向园区提供政府政
策申报辅导,协助园区及企业申报政府政策扶持。
第八条 退出机制
经本办法认定和授牌的产业载体/产业园,出现改变产业定
位、不符合园区认定条件、违法经营、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由禅
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文公告取消认定并撤回已授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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