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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新闻来源: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松山湖城市建设局、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

  为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计划2021年新建2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由各镇街(园区)组织有关单位申报,我局将按照择优原则,从中选取2家单位承担2021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性质: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包括在建或已建成的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区及基地)。

  (二)申报单位主要产品:种植类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等),且申报的产品生产需持续稳定生产3年以上。我市主导的大宗农产品优先。

  (三)申报单位生产面积:连片面积150亩以上(设施栽培75亩以上),租赁合同距到期年限在3年以上。

  二、申报要求

  2021年6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请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收集齐本镇街申报材料,以镇街(园区)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扫描版(PDF)连同电子版(WORD)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邮箱,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单位进行评审。逾期未报或未盖公章者,不予受理。

  三、示范基地建设内容

  建设期为1年。承建单位主要任务是按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标准组织生产,通过示范基地进行示范宣传。示范基地要指派(或聘请)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制定和完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和防治病虫害,建立生产档案,配合市镇两级农业部门开展示范推广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示范基地建设资金补贴及用途

  建设补贴资金为5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基地的牌匾制作、选定修改技术规程、标准的培训、示范宣传、建立和完善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识溯源、购买部分优质农资,以及组织镇内推广示范等费用补贴。


       东莞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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