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通知公告
各相关企业(组织):
根据《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管理办法》(肇府规〔2019〕2号)的有关要求,为推广应用卓越绩效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组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决定开展2021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企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组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其中,营利性组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政策扶持行业的,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其他行业的,其上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
(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近1年没有因违反行业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近1年没有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级别责任事故以及重大环保违法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5月19日-6月20日。
(二)受理部门: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企业(组织)如实填写《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见附件)并制成光盘(或U盘),按时提交企业(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二)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经综合县(市、区)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三)请各推荐部门于7月1日前将企业(组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材料一式1份)报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 峰、容 颖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主楼602室
邮 编:526060 联系电话:2783138
附件:2021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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