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项目申报
一、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海区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具有从事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品开发、生产、服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人员等基本条件,其生产过程符合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行业的基本流程、管理规范,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没有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二)产业领域
以芯片、MEMS传感器及模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载板、装备、材料和核心部件、设计服务等为主营业务的半导体企业。
二、申报类别及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一)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
(二)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制造类企业
三、认定程序
半导体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态化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开展。
(一)网上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申请注册账号,系统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已有账号的单位直接登录系统。
(二)系统填报
登录系统查找项目申报,根据系统填写申报表、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
(三)材料形式和资格审查
1.由申报单位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并出具意见。
2.区科技局和区经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出具意见。
(四)专家审查
区科技局和区经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评审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审查。
(五)终审
由区科技局及区经促局对申报材料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终审并出具意见。
(六)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通过终审后,在佛山扶持通下载申报书及申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胶装)。打印纸质材料需带有佛山扶持通水印、统一采用A4纸、必须编制目录、页码以及加盖公章(如材料较多,可封面盖章后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单位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各镇(街道)经发办需审核确认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与佛山扶持通系统提交材料一致(如有需要,企业应按要求提供原件以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书面审核意见,经各镇(街道)经发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提交至区科技局、区经促局。
(七)公示审核结果
区科技局、区经促局将申报项目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投诉或异议的,由区科技局、区经促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
(八)结果公布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科技局和区经促局入库,并向社会公布。
(九)定期检查
认定为南海区半导体企业后,业务主管部门或由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进行资质核查,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则取消其半导体企业资格。
四、申报时间
(一)线上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于2024年4月12日开始,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6日17:00,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截止时间是2024年9月13日17:00。企业逾期未网上填报或被审核部门退回后未按时重新提交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二)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通过终审后,向所在镇(街道)经发办提交纸质件材料,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是2024年11月15日17:00,镇(街道)经办提交纸质材料至区科技局和区经促局截止时间是2024年11月22日17:00,企业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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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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