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年内成立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行业资讯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案件管辖范围、跨区域管辖的案件类型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昨日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任命、机构设置、硬件配套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尽快设立并正式运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本月上旬挂牌成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正式成立。
王闯还表示,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的知识产权法院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北京以审理行政案件为主,兼顾民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则主要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以行政为辅。
关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下列一审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同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广东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
上一篇:国内首家单独设立知识产权局在沪成立 下一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