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惟恒 在线咨询 在线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新闻来源:肇庆市科技局

各县科技局(经济信息化局、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7〕69号)和《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肇府规〔2017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扶持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为科技创新提供平台支撑,现开展2018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的组织或机构。申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二) 在肇庆注册和运营。注册地在肇庆,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肇庆,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年以上(原则上为2017年1130日之前注册成立)。

  (三) 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20%。

  (四) 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总的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五) 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六) 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七) 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八) 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九) 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

(十) 原则上不受理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和申报人提交申报及相关材料(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一式五份,并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交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申报表电子版请在肇庆市科技局网站-公告栏处下载(http://kjj.zhaoqing.gov.cn/)。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至520日17:00,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523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18525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产学研结合蔡辉、阮健芳 0758-2899811
                                                                                    肇庆市科技局

                                                                                    2018年4月18日

本文共分 1
分享到:
上一篇: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8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最大隐患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