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相关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保障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小微企业十五条>相关政策支持指引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相关奖励的通知》要求,现就市级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相关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项目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异地技术改造项目应在项目所在地申报。
二、已享受同类扶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自愿另选申请国家、省或区级奖励资金,申请市级奖励资金时应未获得国家、省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在5月1日17:00前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完成网上提交,区级工信部门初审通过后,于5月7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盖章一式1份报南沙区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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