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工信〔2020〕22号),加强培育我市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加快5G技术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1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认真做好企业入库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请有意向申报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1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填写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于5月12日前交至区经科局。
一、支持内容
(一)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应用标杆”)。支持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
(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5G标杆”)。支持工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维修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研发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开展多种网络部署架构、多种建设运营模式的企业5G内网改造。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工业企业(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当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数字化改革规划清晰并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申报5G标杆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
2.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广东(省内各地市)的分支机构。联合申报5G标杆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5G基础设施、提供5G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3.项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近3年以来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况,且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未验收项目。
(二)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实施地必须在佛山市内。
2.工业企业已有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基础良好,项目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其中5G标杆项目还应同时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基础,具备实施企业内网改造条件和能力,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聚焦行业领域共性场景,形成适用于规模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
3.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我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4.同一单位不得申报同个方向2个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5.项目遴选参考指标见附件1-1。
(三)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3.申请书(见附件1-2,原件,盖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5.项目建设内容的验收报告(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6.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7.项目实施期内软硬件系统设备投入情况(见附件1-3)(原件,盖章),及相应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合同对应的发票和付款凭证放一起,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8.近3年获得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原件,盖章);
9.项目实施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10.5G标杆项目还要提供已在建或已开通满足项目要求的5G基站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11.项目有关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盖章,须核实原件)。
上述提供的申报材料,要列出目录,并按顺序依次编排并装订成册,双面印制,一式三份。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含项目实施期内软硬件系统设备开具发票额、已付款项额等有关情况。
三、扶持要求
(一)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不超过30个,其中5G标杆项目不超过5个;鼓励行业细分龙头或行业骨干工业企业申报。
(二)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事后奖补。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金额的30%,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投入应与支持内容相对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核算项目投入金额并填写《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1-3)。
(三)项目应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无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四)项目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19年5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项目正式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即在2021年4月30日前。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申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1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项目推荐。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推荐的在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处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连同推荐函、项目入库推荐汇总表于2021年5月14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遴选出我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并予以公示。
附件:1-1.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遴选参考指标
1-2.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书(模板)
1-3.项目投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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