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办法奖励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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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启动2020年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办法部分奖励条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及时间
本次组织申报以下8个事项(详见附件1),事项资料准备及咨询受理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正式申报时间见下表,企业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对于符合条件的但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未申请的企业,后期不再受理。
序号 | 申报条款 | 申报事项名称 | 申报事项补充内容 | 正式申报时间 |
1 | 经营贡献奖 | 先进制造业企业经营贡献奖(先进制造业10条 2.0) | 本次兑现2020年经营贡献奖,办事指南中“当年”均指代2020年。 |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前 |
2 | 成长壮大奖 | 先进制造业工业企业成长壮大奖励 | / |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前 |
3 | 成长壮大奖 | 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 2020年认定通过的批次,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 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0日17:00前 |
4 | 成长壮大奖 | 首次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2020年认定通过的批次,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 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0日17:00前 |
5 | 转型升级奖 | 技术改造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先进制造业10条2.0) | 完工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项目,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 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31日17:00前 |
6 | 增资扩产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 | 竣工投产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项目,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 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31日17:00前 | |
7 | 转型升级奖 | 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 | / | 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31日17:00前 |
8 | 重大增资扩产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 | / | 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31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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