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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松山湖科技金融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新闻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的相关规定,松山湖高新区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第批科技金融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通知对应的项目时间为201911日至20201231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按《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附件1)执行。为进一步明确各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注册地在松山湖的科技型企业、传统优势企业或倍增企业。科技型企业、传统优势企业具体指注册地在东莞松山湖,有一定技术含量及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符合松山湖4+1产业(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加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倍增企业具体指注册地在东莞松山湖,获东莞市或松山湖高新区评定的倍增企业。

2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

二、项目内容

融资担保费补贴、信用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含贷款贴息及评估费补贴)、科技保险补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要求表》(附件2)。

四、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申报通知对应《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201911日起至20201231日发生的符合条件的项目,均适用本次发布的申报通知;

2、融资担保费补贴、企业信用贷款贴息等2个项目,分别由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代企业进行统一申报(详见附件3

3、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科技保险补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等4个项目,分别由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银行自行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本次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1531日至611日,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项目申请单位登录“松山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ssl.dg.gov.cn),进入“政策服务栏目”,按照《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项目申报要求表》及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本次项目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21615日至622日。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系统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带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申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对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3、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应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对其进行审查,核定补贴、补偿或奖励的额度并向社会公示。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科技教育局金融工作科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二楼206

联系人:姚依、陈凤怡、林玲芳

电话:0769-228933630769-228920890769-26262138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526


附件:

1.附件1:《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pdf

2.附件2: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要求表.xlsx

3.附件3: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合作银行及融资担保公司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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