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新闻来源:
一、申报产品要求
(一)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二)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三)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四)每家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二、受理部门与时间要求
(一)各地级市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具体受理部门请查阅《各地级以上市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联系人名单》(附件5)。
(二)省高企协会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前,请各地级市受理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同时将《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与《地级以上市申报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省高新技术企协会邮箱。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具体要求请查阅《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流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