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2年度直接股权投资扶持项目申报开始啦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项目申报
根据《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19〕1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2号)有关开展直接股权投资扶持的规定,我局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直接股权投资扶持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优质民营及中小企业,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估值基准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且总投资额不超过入股前企业净资产的50%,占被投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体股本的2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中小微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中小微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不作为第一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年限不超过10年。
3.中小微纳米科技企业
资助标准:
对已入库的中小微纳米科技企业,从中择优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不作为第一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投资年限不超过10年。
上述企业的申请条件详见对应办事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2.材料申报期。区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于2022年5月5日起接受企业材料申报,并辅导企业做好材料组织工作。申报期截至2022年5月10日。受托管理机构收齐材料后统一提交区金融局。
三、联系方式
政策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区金融工作局金融服务处反映,联系人:岑先生,联系方式:82119347。
附件1:申请优质民营及中小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扶持办事指南.doc
附件2: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扶持办事指南.docx
附件3:申请中小微纳米科技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扶持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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