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和数字化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项目)申报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项目申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号)(下称“《若干措施》”),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根据《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操作细则(2022年修订)》(佛工信〔2022〕6号)(下称“《操作细则修订》”)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和数字化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若干措施》及《操作细则修订》(附件1、2),了解申报要求、扶持标准及申报流程。
二、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如下表)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辖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序号 | 扶持政策 | 申报时间 |
1 |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 | 2022年10月28日前 |
2 | 数字化智能制造诊断服务 | 2022年10月28日前 |
三、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佛山扶持通平台”按申报截止时间关闭申报通道,届时申报单位将无法提交申报资料。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资料要求可参考附件3,以“佛山扶持通平台”发布为准),避免因网络系统问题影响申报。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不接受申报单位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
四、请各区经促部门认真做好组织企业申报、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项目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书中的承诺书分别加盖公章,于申报时间结束后7日内将推荐函、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2022年修订)》.zip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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