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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商标质押贷款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湘潭市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企业简介(3—5页)
3.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内部报纸(近两年)
6.主要新闻媒体对企业及产品的宣传报道材料
7.企业主要获奖证书、商标产品获奖证书
8.企业所在行业报刊、杂志
9.企业前两年工作总结
10.前五年各年产销量、销售额、利润总额、净利润统计表
11.前五年市场占有率情况(市场调查统计情况)
12.企业主要产品特点、工艺流程
13.企业主要管理制度、技术产品研发制度、营销制度
14.企业销售网络结构及分布图
15.前五年在电视台、广播、报刊、户外等投入的广告宣传支出(复印大额原始发票)
16.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法律变更文书
17.商标图案释义
18.企业近四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9.企业未来发展规划
20.企业品牌发展规划
21.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及详细说明
22.企业主要税收执行税率
23.商标续展承诺书、委托方承诺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入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附件: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根据《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请予审理登记。
一、申请出质登记当事人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盖章)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盖章)
二、申请质押原因:
三、质押商标图样:
注册号:
商标有效期:
商标图样
四、质押商标权属状况:
五、质押价值:
六、质押期限:自 至
七、其他有关事项
八、附证明文件
(一)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二)质押合同副本一份(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发证机关确认签章)
(四)代理人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 ]工商标字第 号
出质人:
质权人:
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
权种类、数额:
质押商标注册号:
商标图样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变更理由及事项
登记机关
一九九 年 月 日
成功案例
浙江罗蒙集团商标价值26亿元
----以商标权质押 成功贷款7.8亿元
位于浙江宁波奉化江口镇的罗蒙集团始创于1984年,是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全国性、无区域、跨行业、现代化的著名大型服装企业集团,罗蒙西服年销量居全国第一。西服国内市场综合占有率排名第二。2002年销售15亿元,突破利税1、2亿元,集团还是我国西服出口量最大企业,已累计出口西服500多万套(件),出口量国内名列第一。集团现拥有固定资产10亿元,拥有当今世界一流高新科技服装生产设备比重98%,高素质从业人员万余名,公司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罗蒙"现为美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等20多个国家的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浙江名牌。
2007年9月经国家权威评估机构(010-81132554)评估,其商标价值高达26亿元,成功在中国农业银行抵押贷款7.8亿元,开创了国内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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