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与百度互诉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各赔对方经济损失50万
发布时间:2014.06.19 新闻来源: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今日公开对两起涉互联网纠纷案进行宣判,涉案公司百度和360互诉对方不正当竞争。法院最终判令百度和360双方互赔对方50万元经济损失。
针对“360诉百度恶意诋毁”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百度公司经营的hao123导航网站理应遵循线下、线上媒体行业公认的基本的商业道德和准则,在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发布的过程中,避免扭曲和发布误导公众或者严重失实的报道。法院判决认定,百度对360构成恶意诋毁,判令其立即停止针对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
而在“百度诉奇虎恶意拦截”案中,法院审理认为,奇虎公司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专门针对hao123进行提示,导致网络用户出于对安全软件的信赖,点击默认“不允许安装”的操作,从而停止安装hao123软件的可能性极高。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法院最终认定,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