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保护:厚植沃土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在历史长河中,5年只是短暂一瞬,而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却实现了惊人一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始终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
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也都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重要部署。特别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要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不仅实现了对知识产权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上的升华,也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一块新的里程碑。
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进一步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总书记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出发,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在2017年7月19日召开的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畅谈学习体会,带领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扑下身子抓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建立健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系和工作环境,着力解决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存在的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推行“严保护” 侵权必付沉重代价
“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保护,是激励创新主体积极性的关键因素。”201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呼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不保护知识产权,创新就是一句空话!”2016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的发言引人深思。
顺应时代潮流,呼应社会期盼。正如企业家们所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基石。
5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形成了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还从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保护措施。
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是企业的共同呼声,也是知识产权领域立法的大势所趋。2015年12月,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提出了增加惩罚性赔偿、提高法定赔偿额、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设行政处罚措施,坚决遏制侵权等。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在听取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正积极修改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期形成更为完善的法律修改建议。
2016年1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从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提升专利保护的效率和质量等方面提出33条有针对性的措施,这是我国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围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出台的首份指导性文件,其目的就是要全面从严保护专利权,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作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紧紧围绕严格保护,共同构建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近年来,安徽、湖南、浙江、武汉等省市根据形势发展和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需要,重新修订了专利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筑牢法制保障。
统筹协调“大保护” 齐抓共管优势互补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实中,很难用单一模式实现对所有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也很难用单一手段实现对所有环节的保护。这注定知识产权保护不会是“独角戏”,而是需要唱响“合奏曲”。
立足这一现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种保护渠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特别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工作模式,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初步形成了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专项调查显示,近年来,当专利权人面对侵权行为时,43.4%选择行政途径,39.5%选择协商途径,16.3%选择司法途径。2015年,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已经与司法民事一审案件量基本相当。5年来,全国仅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就累计达到了14.1万件,是前五年的近8.5倍;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6年的72.38分,知识产权保护也实现了从理念、思路到机制的全面升级。
精准发力“快保护” 缩短周期提高效率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节奏越来越快,知识产权保护如何顺应这一发展新趋势,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新挑战。5年来,我国坚持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与保护效率并重,满足社会发展新需求。
念好“快字诀”,打造“快车道”。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快速维权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提供知识产权维权“一站式”服务,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缩短权利人的维权周期。截至目前,全国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数量已达24个,涉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灯饰、家纺、家具、家电、陶瓷、制笔等多个领域。
同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还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发生快、隐蔽性强、证据易灭失等问题,积极完善线上线下和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在2017广东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上,来自全国19个城市及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的代表共同签署了《电商领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宣言》,拓宽联合执法渠道。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作用,与各协作省市协同作战,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有效解决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跨省执法困难、线上线下割裂的痛点。
一视同仁“同保护” 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构建创新型国家、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5年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在塑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进行同等保护,让所有的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大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申长雨在2017中国专利年会开幕式上表示。
2016年,美国高通公司联合贵州省政府投资18.5亿元成立高端服务器芯片研发合资公司,并决定在贵州设立控股公司,统筹其在中国的投资业务。外资公司选择在中国“安营扎寨”,与我国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关联紧密。正如高通公司高级副总裁马克·斯奈德所说,中国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推动我国融入世界经济发展,不仅需要更高水平的“引进来”,还需要更大力度的“走出去”。5年来,我国不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持续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支持企业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跨国交易,推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和产品走向海外。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动能转换、结构调整的重要时刻,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激励和保障创新的基本制度,知识产权正在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指出,中国政府和中国的企业界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孕育和保护,营造出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望进一步加大,这将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5年砥砺奋进,知识产权成为国际经贸“标配”,创新发展“刚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催生出更加蓬勃的创业创新热潮。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蔚然成风,更多创新者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真正获益。(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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