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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商标变更所需文件
1、 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 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
3、 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变更注册人名义)、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注: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商标变更的程序
商标变更完成所需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分为申请、审查、公告、核发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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