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指南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项目申报
围绕佛山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29号)等的规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现就申报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项目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类别和内容
重点支持领域: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生物技术与新医疗,4个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科研人才团队。各领域的重点资助专题如下:
(一)新型电子信息
01 物联网技术(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技术相关的:传感器、监测设备、云计算与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与应用,面向产业的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及应用,云工程及云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02 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重点支移动互联网应用支撑关键技术研发、新型产品核心技术研发、移动互联网行业应用与示范、移动互联网应用公共服务技术研究等)
03 微电子技术(包括集成电路、芯片设计等,重点支持新一代通讯的射频功放芯片或射频收发芯片、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的自主国产化芯片研究、汽车电子专用芯片、多领域专用高性能SoC 芯片和SiP、芯片封装及封装材料协同设计等)
04 新型电子元器件(重点支持传感器为代表的智能器件)
05 人工智能(重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无人机、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智能家居产品、智能传感器、神经网络芯片)
06 智能装备与先进制造(重点支持底层算法、整体解决方案、增材制造(3D 打印)技术)
(二)新材料
01 半导体材料与LED 产业(重点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和新型标准光组件及器件的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
02 新型显示技术与材料(重点支持新型印刷显示关键材料技术与产业化、TFT 阵列技术与驱动集成、印刷显示屏制备技术、印刷显示装备等)
03 新型元器件用材料(包括介电材料、压电与铁电材料、导电金属及其合金材料、磁性材料、电子陶瓷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04 电子化学品
05 非电子材料(包括: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学品、无机非金属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
(三)新能源
01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的新材料体系动力电池关键技术,包括动力电池材料、电解液、隔膜等研发)
02 新型高效能量转化与储存技术(包括新型高性能电池材料与制备技术、热点转换技术等)
03 高效节能技术(包括智能电网及其运行体系、新型建筑低碳节能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等)
04 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除太阳能外的风能、生物质能、核能利用等)
(四)生物技术与新医疗
01生物治疗产品(包括基因治疗、反义治疗、基因组技术、细胞治疗产品等;重点支持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的关键技术研究、临床转化研究及产品研究开发,现代生物农药的研究开发等)
02 生物检测、诊断试剂
03 医用新材料
04 医疗仪器与设备
05 医疗新技术
06 医学专用软件
07 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包括食品安全技术)
引进项目均为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团队,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项目重点评价核心技术创新、战略产品研发、销售利税、技术市场成交额,以及带动相关产值等方面的指标。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一般是指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二)根据团队引进时是否有合作单位,科技创新团队可以分为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两大类。1.创新团队:对于由佛山本地合作单位引进的团队,首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同或意向性合同日期至本年度申报指南发布日(2019年1月28日)不超过2年。2.创业团队:申请团队在佛山拟注册成立公司;或者已在佛山市内注册成立的公司,但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至本年度申报指南发布日(2019年1月28日)不超过2年。
(三)获得市级立项的科技创新团队,由所在区按照资助办法,以及本区关于科技创新团队引进的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资金。团队项目承载单位须对项目安排自筹资金对项目进行配套,项目实施周期内自筹资金的总额不低于申报的市、区各级财政资助金额的总和,且项目实施第一年已落实的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项目实施周期内自筹资金总额的30%,至中期评估时已落实的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市、区各级财政已落实资助资金的总和。所自筹配套资金的年度筹集计划及使用安排在申报书中详细列明,并签署自筹资金承诺书。同时,项目获得立项的,承担单位和项目团队成员需承诺满足市和区关于团队项目立项资助的其他相关要求,并签定项目立项合同书。
(四)团队成员年龄以申报指南发布日(2019年1月28日)为计算截点,申报团队需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申请资助的层次划分等根据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未入选过佛山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或未在佛山市内申报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项目并获得立项;团队项目获得立项后,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团队带头人及全职的核心成员不得在佛山市以外以同一科研内容申报或参与其他地方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否则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向项目申报人追回各级财政所资助资金。
(六)项目申报时,团队带头人不得持有在佛山注册两年以上公司的股份。
团队在申报资料填写或项目获得立项后,还需符合团队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2018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申报。
申报创新团队的,须以承载单位的名义申报。申报创业团队,且尚未注册成立公司的,以团队带头人个人名义申报;创业团队已在佛山市内注册成立公司不超过2年(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在2017年1月28日以后)的,以该公司作为项目承载单位申报。
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注册管理员帐号时,管理员增设项目申报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及申报员可以为同一帐号)。项目申报员完成申报资料填写后,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到单位管理员审核,经由单位管理员递交区级的初审部门进行网上电子审核。
首次使用系统的团队带头人需先网上注册“自然人”帐号(“所在区域”请选择团队拟落户的佛山市所属行政区域),注册后直接填报,由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网上电子审核。
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申报人)将纸质材料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及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一式十份纸质胶装、签名、盖章后,送交团队项目所在区的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受理。
(二)审核推荐。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分别负责受理本辖区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及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未完善的申请材料协助规范修改或退回;同时加具推荐意见,汇总后连同《佛山市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团队推荐汇总表》一起报市科技局。
(三)项目审批。对经过审核推荐的项目,按照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同行评审、现场评审、公示报批和立项资助等程序进行,具体根据资助办法的规定执行;现场答辩的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和电话方式另行通知。上述工作程序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费划拨。项目资金经费的划拨按照资助办法和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装订要求:1、申报书以通过电子审核形成的PDF申报书版本(带水印,无草稿字样)为准;(2)申报书中的承诺书、承担单位或团队自筹配套足额资金承诺函、承担单位意见要求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处应为单位公章原件;(3)申报书封面纸使用200g卡纸,封面内容采用PDF申报书首页,申报书正文内容采用双面打印,并与附件材料目录、附件材料一并胶装,申报书需制作书脊,格式为:“XXX(项目编号)”+“XXX(团队名称)”+“XXX(带头人)”。
(二)团队项目中的团队名称、项目名称均不得出现带头人或团队成员的名字。
(三)本年度团队申报工作将启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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