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对“三井古”提起异议
发布时间:2013.09.26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古井贡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对河北三井工贸集团(下称三井公司)有限公司在“酒(饮料)”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三井古”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的异议复审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古井贡公司认为,按照汉字识读习惯,“三井古”可以从左读,也可以从右读;其拥有的“古井”商标在“酒”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三井公司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三井古”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两商标具有某种联系,因此“三井古”与“古井”构成使用在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被诉裁定核准“三井古”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据了解,本案将在近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