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申报2018、2019年度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19〕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现组织开展南沙区2018、2019年度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助奖励范围
1.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2018-2019年制修订的各级各类标准;2019年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荣获“中国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获得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
2.品牌项目资助: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和首次获得“广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且发证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
3.计量项目资助: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AA、A的企业,且发证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
上述成果须在南沙区注册经营纳税后获得,申报企业需提供1年以上(至少包含2019年1月至12月)完税证明,且未获得区内同类资助奖励。
三、资助奖励原则和标准
申报单位及项目应符合《通知》规定,资助奖励标准按照《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填写对应的《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5)、《申报2018、2019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6),并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递交或邮寄到广州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黄阁镇凤凰大道东侧工商综合服务大楼),具体地点如下:
1.“广东省名牌”、“标准化战略资助”、“计量保障资助”资助项目请提交到产品质量处(708室);
2.商标类资助项目请提交到知识产权处(509室)。
请同时将《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2018、2019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提交的材料。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穗府规【2019】4号),提交的资料取消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反映标准真实性、有效性及申报单位信息的查新报告”。
(二)关于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的填写。请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项目分别填写汇总表并提交至相关联系人处。
(三)关于奖励资金金额的说明。本次奖励将根据质量强区奖励预算和企业申报情况,合理发放。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品牌资助-省名牌类).doc
3.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品牌资助-商标类).doc
4.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标准化战略资助).doc
5.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计量保障资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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