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餐饮与生活服务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惟恒新闻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餐饮与生活服务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具体扶持方式
1.餐饮业发展项目,家政、住宿等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每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资金。家政方向项目原则上不支持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低于50万元的项目,其他方向原则上不支持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低于100万元的项目。
2.推动行业发展及宣传推广等公益性强的项目:对每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的50%(其中建设投资类项目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支持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低于30万元的项目。
3.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项目:对每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的50%(其中建设投资类项目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补助资金。
扶持领域
(一)餐饮业发展项目:
1.美食街、美食集聚区;
2.国家级酒家,品牌餐饮企业品牌推广、门店拓展及升级改造;
3.中央厨房及食材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产品研发中心建设;
4.餐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5.餐饮标准化建设;
6.原材料供应基地建设。
(二)家政、住宿等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
1.企业品牌推广、门店拓展及升级改造;
2.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培训基地建设。
(可在本项目现有扶持方向范围内,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相关项目。)
(三)推动行业发展及宣传推广等公益性强的项目。
(四)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工作机制(含制度、人员等);
3.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主体需与项目申报主体一致,即项目相关协议及发票的抬头需与申报主体一致。
2.项目建设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支持,或当年需重点支持的项目除外。
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内。
4.本次申请的扶持资金不能列入项目的资金来源。
5.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报人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已取得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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