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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入库登记及省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复审)工作的通知
具体扶持方式
通过建立人工智能企业库,梳理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为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做大做强本地优势企业夯实基础。同时,建立重点企业清单,采用补助、奖励、贴息、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按相关政策给予优先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市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备从事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业务的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地。
(三)主营业务涉及以下关键技术应用:
1. 人工智能
基础支撑:芯片、传感器、数据服务、云计算
核心技术:机器学习、语音及自然语言理解、计算机视觉、认知智能、脑机接口、机器人
行业应用:工业制造、金融、智慧生活、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公共安全、零售、手机及互联网娱乐、广告营销等
2.大数据
基础支撑:数据采集 、数据分析、数据展示、资源管理平台、网络、存储和计算等硬件设施
数据服务:数据交易服务、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服务、数据安全服务
融合应用:政府大数据、工业大数据 、健康医疗大数据、金融大数据、营销大数据、空间地理大数据、交通大数据、文创大数据等
申报材料
1.申请入库企业(除申报复审企业)应同时填写《2020年广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登记入库申请表》(附件3)和《广东省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2020年)》(附件4)。
2.已入选2017年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附件7)名单,本次申报复审企业应同时填写《2020年广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登记入库申请表》和《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2020年)》(附件5)。
3.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格式要求详见《广州市人工智能企业登记入库指南》(附件1)和《省遴选及复审通知》(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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